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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撰稿:司法中心張欽
街口創辦人胡亦嘉,被控於2020年間辦理配售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基金,賣給與自己有關的特定人,未公平配售給投資人,不法獲利600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胡亦嘉、莊郁琳夫妻、街口投信前董事長王律傑、董事陳志睿、地產大亨楊建一兒子楊立偉、胡的親信詹淑玲等6人。
這起案件緣於街口託付寶於2020年7月上線後,被金管發現以街口投信誤導投資人以為保證獲利,而胡亦嘉身兼代理董事長、總經理,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時,未公平對待投資人,對街口支付開罰300萬元,並停止胡亦嘉執行董事職務1年。
隔年,金管會又查出,胡亦嘉自行主導街口母子公司借貸,自2018年2月起,2年時間來回借貸達20次,等於一筆資金2家公司使用,再對街口支付開罰180萬元,並停止胡亦嘉董事職務1年。
胡亦嘉不服金管會開罰還停止他執行投信董事職務,向行政院提訴願但遭駁回。 檢調認為胡亦嘉等人涉及不法,今年發動兩波搜索約談,並依背信罪諭令胡亦嘉1000萬交保、妻子莊郁琳50萬交保、前董座王律傑200萬交保,陳志睿100萬元交保,胡亦嘉親信詹淑玲50萬元交保。
檢調查出,街口投信申報出售第二批街口布蘭特正2期貨基金ETF前,向金管會承諾會「平均配售」給投資人,僅少數賣給胡亦嘉有關的特定人,大部分抓在手中,造成銷量太少而飆升,成功申購的少數人則高價出售,不法獲利達6000多萬元,違反根據「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銷售及申購買回作業程序」規定,必須公平對待所有客戶,胡亦嘉等人違反規定,今依《證交法》等罪起訴胡亦嘉等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