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娛樂中心
我們在塑造偶像的時候,習慣於神化。總會拉遠他與普通人的距離,隱去種種缺陷,渲染天賦異稟,讓他遙不可及,完美無缺。似乎只有這樣,他才是一個合格的偶像。就好比,創造了漫威宇宙的史丹·李。
我們悉知於他是一個追光者和造夢者,是顛覆美國漫畫行業,成就如今漫威的存在。
但被我們封神的他,也是一個普通人。在初入職場時,他也會遭受諸多排擠;在構思漫畫橋段時,他也會焦慮到深夜;不被理解、被質疑,他一樣會彷徨、迷茫、不知所措…… 他與我們每個普通人都一樣,來處相同,道阻且長,所以他能到的地方,不息戰鬥的你也可以。
無論是通過不斷努力,一步步創造漫威宇宙,成為“英雄”的他;還是用大半生逃離漫畫,深陷各種痛苦與輿論,既平凡也失敗的他。
“雖然我從做漫畫中得到了樂趣,但它對我來說只是一份工作。”——史丹·李
我們對史丹·李最大的誤解便是:他尋找到了普通人終其一生,可能都無法尋找到的人生熱愛與堅持。史丹·李不僅不熱愛自己漫畫的工作,也不以它為榮。並不那麼熱愛漫畫的史丹·李,為了逃離漫畫行業,不斷嘗試了許多領域:出版、雜誌、電影……但都以失敗告終。
但是聰明的史丹.李在每本出版的漫畫書上,寫明自己是唯一的創作者。而究竟漫威英雄人物是否完全出自他一人,一直是其備受爭議與責備的話題。我們只知道,由於版權糾紛,曾與史丹合作過的創作者都紛紛離。當時的美國社會規定,創作者的一切創造版權都歸屬出版商,而史丹正是一名出色的出版人。
所以也有許多理性的漫威迷,明白其實漫威宇宙不單單只屬於史丹.李,只是他很懂將自己塑造成漫威之父。其餘的創作者,只是他的造夢工廠裡的工作人員,名字不值得一提,甚至不少合作者最終因不合而跳槽去了競爭對手的公司。以如今的角度來看,史丹可能會被冠以“不道德”之名。但在整個行業都不規範的美國20世紀,他或許也只是抓住了規則中的漏洞,將自己塑造成極具影響力的品牌。
也或許只有在那樣的時代下,而後的一切璀璨才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