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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微博
中國江蘇省揚州市一名21歲李姓女大生在3年前失聯,經過警方調查,認為男友等人有嫌疑,便將相關人士逮捕,隨後在郊外山林中找到女大生的屍體。法院依一審和二審均判決死刑,並於7日執行,對此家屬也發聲了。
女大生的父親2022年7月12日報警,稱自己大學畢業的女兒失聯,警方縝密偵查後認為,女大生的男友洪嶠等人有重大犯案嫌疑,8月3日抓獲洪嶠、張晨光、曹澤青等犯罪嫌疑人,當日也找到女大生屍體,被掩埋於勐海縣城郊外山林中。警方指出,犯罪嫌疑人洪嶠與張晨光、曹澤青在南京合謀,張晨光和曹澤青前往勐海縣,7月9日晚上將女大生誘騙至山林中殺害並埋屍。
最後,法院判處洪嶠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萬元人民幣;對張晨光、曹澤青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洪嶠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傳出後,女大生的父親向《奔流新聞》透露:「終於等到了這一天,女兒終於沉冤昭雪,感謝司法機關對此案作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