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里長你當鄰長」誘遷戶籍  賄選事證明確台中逮26人

敖 博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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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卓平 報導

「我當里長你當鄰長」誘遷戶籍  賄選事證明確台中逮26人 WOONEWS 哇新聞
翻攝台中地檢署官網。

明(26)日即將投票,今天台中地檢署公布破獲賄選案。台中市中區公園里里長林幸杰為求連任涉及賄選,用「當選後提供鄰長職務」當作誘因,找19人遷入該里,檢方搜索傳喚後認為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提出聲押,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警方表示,台中市刑大接獲情資,71歲老里長林幸杰為繼續連任,並衝高票數,以其本人及親屬為人頭戶長,分別於6處地址虛偽設籍,遷入19位未實際居住之人口,以授權委託代辦或自辦等方式,至戶政事務所辦理虛偽遷徙,藉此取得該里之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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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遷入戶籍的6處地址,大多是儲藏室。/台中市刑大提供

因涉案人數眾多,檢警經過數月縝密蒐證,調閱眾多公文資料分析,結合台中市調查處、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一分局、第四分局、霧峰分局、豐原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於11月24日動員警力近80人持搜索票同步搜索並通知嫌犯、共犯及涉籍選民等共26人到案說明。

警方表示,搜索後發現該6處戶籍地,有幾處是儲藏室,根本無法住人,卻虛偽設籍多位選民在內,甚至以提供鄰長一職作為誘因遷入戶籍,足以妨害選舉結果之公正性,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刑法第146條規定,經向法院聲請主嫌羈押禁見獲准。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呼籲,公職人員選舉將於明天投票,警方查賄行動不會鬆懈、不會停歇,以現金、禮品、餐宴、旅遊或金錢等好處,向選民換取選票的對價,均屬賄選行為,請候選人及選民切勿心存僥倖,警方會依法嚴辦,全力打擊不法,淨化選風,維護選舉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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