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1日院會三讀通過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民黨立委在議場內合影。(姚志平攝)
114年度總預算案,監察院業務費刪減幅度高達96%,監察院祕書長李俊俋表示,為維護監察職權正常行使及依據憲法及法律執行各項業務,監察院不排除提出憲法訴訟,表達憲政機關立場。
李俊俋指出,包含一般行政、調查巡察、議事業務及國際監察事務預算盡數刪除;另人權業務預算亦近乎全數刪除,嚴重危害監察院業務執行,導致監察院無法依據憲法行使職權,影響人民權益、國家安定及國際聲譽。
他說,監察院依據憲法、監察法、監察院組織法及陽光四法等規定行使職權,尤其政治獻金查核業務,往例皆為選舉後,於次年查核政治獻金專戶。
他說,今(114)年將進行113年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政治獻金查核作業,在野黨雖宣稱未刪減財產申報業務經費,但將一般行政費用、資訊系統服務費等預算大幅刪減,而讓作業系統停擺;另調查巡察業務費用全數遭刪除,將影響目前監察院現正調查之光電案、食品安全案、交通安全案等關乎國計民生的案子,因預算遭砍,而有窒礙難行之處,進而嚴重影響民生健康安全。
他說,監察院目前進行調查中的北士科案、台智光案及魚果菜市場案等,都將因此次預算大幅遭砍,而難以繼續調查。監察院監督行政機關違法失職,對中央及地方公務員,依據憲法提案糾彈,係國家最重要的他律機關。然此次預算審查結果,預算近乎刪除,致本院許多調查案件礙難進行,違失人員難以究責,立法院審查預算應本於專業,監督預算執行良寙,如以政治性報復提案及審查逕癱瘓機關運作,實感遺憾。
他表示,監察院113年受理人民書狀15,344件、提出調查報告283案、成立糾正案101案、彈劾案27案,中央機關巡察計32次、地方機關計29次;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11,946件、各機關團體迴避彙報計1,746件、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之申報計412案,辦理案件裁罰處分計148件,皆依憲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克盡職責,如今預算被大砍,憲法賦予的職能將難以為繼。
他強調,依據司法院釋字第632號解釋,監察院係憲法所設置並賦予特定職權之國家憲法機關,確保監察院實質存續與正常運行,應屬所有憲法機關無可旁貸之職責。憲政機關應基於權力分立、相互制衡原則,使國家機關順暢運作,而非以法案擴張權力,或提出政治性報復提案無理刪減預算,致國家機關近乎停擺。
他表示,各機關應遵行司法院釋字319、585、613及632號解釋意旨,實現責任政治,而非任意為之,破壞憲政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