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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涉貪污、偽造文書,台中地院今天共判8年4月。地方反應兩極,有人認為清廉是從政者本分,有人覺得顏家的經濟能力,不需這樣做,盼顏寬恒說清楚。
台中地院上午宣判,顏寬恒等被告皆未出庭聽判,審判長劉柏駿當庭宣判,顏寬恒犯貪污罪處7年10月並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6月(得易科罰金)、竊占國土無罪;林進福貪污罪7年8月並褫奪公權2年、偽造文書6月(得易科罰金)、侵占國土無罪。
對於顏寬恒一審判決結果出爐,陳柏惟在社群上狠酸「7/10是個好數字,我參政都沒有七年那麼久」,而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也留言回應,「你的一年二個月換來總共八年四個月的正義!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