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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網路
前立委黃國昌與女兒名下的汐止保護區土地,日前遭質疑違規設置停車場。新北市府勘查後要求提出申請許可,但至截止日仍未收到,交通局今依法開罰,對土地承租人處30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於15天內改正,可連續處罰,最高可開罰3萬元,並列管稽查。
黃國昌名下有塊保護區土地遭人質疑違法作為停車場用地,他日前直播回應,指該塊土地長期租給鄰居使用,自己沒有在管理,他與母親也都「不清楚」承租人是否有把土地拿去當停車場,若對方違法設置收費停車場,政府可依法處理。
根據三立新聞報導,黃國昌土地停車場爭議包括「未申請停車場許可」,還有都市計劃保護區卻設置停車場,違反「土地使用分區」,1個月內沒限期改善可以開罰6到30萬,另外環保局接到檢舉前往稽查,發現雜草叢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加上鐵皮違建,違規項目多達4項。
昨(31)日交通部開出第一張罰單給承租人3千元的罰鍰,要求限期15天改善,但這罰單不是給黃國昌,而是土地承租人。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指出,162地號土地是黃國昌女兒持有,屬於保護區範圍,有申設的必要。交通部已經發文給地主,要求15天內申請臨時路外停車場設置許可,地主也轉達給承租人要求合法使用,但到期限前市府並未收到申請,最後依法開罰。
市府指出,申請期限是七月廿九日,交通局並未收到申請資料,因此在昨天依停車場法第卅七條規定,處負責人三千元罰鍰,要求限期改正與持續列管稽查,並續由城鄉發展局另依法令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