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女會計!8年A走台北律師公會6千萬! 她認罪求輕判下場揭曉

張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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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欽 報導

神鬼女會計!8年A走台北律師公會6千萬! 她認罪求輕判下場揭曉 WOONEWS 哇新聞
台北律師公會被神鬼女會計8年A走6千萬公款。/翻攝台北律師公會官網

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雪琴,被控自2013年至2020年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共約6000餘萬元公款,台北地院審理時,她坦承犯行還哭求輕判,表明願意賠償公會,但公會認為她與家人靠A來的錢享受奢豪生活,從不承諾賠償方案,並非真心悔悟,請求法官重判,法官今依業務侵占罪判她4年徒刑。沒收尚未歸還的犯罪所得5458萬餘元,可上訴。

這起堪稱可拍成電影的神鬼女會計案,緣於1998年李雪琴任職台北律師公會秘書處會計後,2020年間,李女被查帳涉嫌自2017年起,利用長期經手公款調撥之便,以多報少或收款不入帳等手法,A走公款2785萬餘元,北檢去年起訴李女涉犯業務侵占罪嫌後,北律後來查帳又發現李女自2013年至2016年,另暗槓公款3312萬餘元,8年內共侵占6098萬餘元,因此再對李女追加起訴。

檢方追加起訴後,台北地院併案審理,李女在北院審理期間認罪,她供稱這些年侵占的款項大多用來支付家庭開銷、支付貸款,因為貸款利滾利累積龐大債務,但每次僅侵占40至50萬元,犯罪所得應該沒有6千萬元那麼多,但她不想再細算,也提不出反證,就同意檢方起訴的6000多萬元為犯罪所得。李女還曾在院開庭時,一度痛哭說,「其實台北律師公會對我不錯。」並表達賠償意願,希望合議庭能輕判,因為想看到媽媽。

台北律師公會律師團認為,李雪琴供詞不實在,她平均每年犯罪所得達600萬元至900萬元不等,高於一般民眾生活花費,她與家人等同靠犯罪所得享受奢華生活,且李女名下幾乎沒有財產,其帳戶也只有數千元,不合常理,有隱匿贓款嫌疑,應調查其歷年金流才能知道李女把錢花到哪。

律師團還強調,案發之初,李雪琴自知快要東窗事發,立刻向公會自白犯行,但當時僅承認侵占1年公款,並繳回640萬元及20萬元的帳目鑑定費用,顯示她是有錢的,但公會繼續追查,她就沒再歸還一毛錢,證明李女認罪只是求輕判,並非真心悔悟,建請法院重判並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

李雪琴在最後一次辯論時哭求輕判說,知道自己犯錯,希望法官能從輕發落,她本身未婚無子女,但要扶養生病母親及姪女,目前每月在科技公司的薪水3萬餘元,要扛一家生計,求法官讓她「至少還可以看到媽媽、陪伴媽媽」,願拿出市價約2600萬元的房子給公會出售抵債。

檢方論罪時指出,李女家庭正常,但她A走台北市律師公會高達6千多萬元,至今僅歸還部份款項,並無情堪憫恕原因,建請法官依每個年度犯行各成立1罪論處,每罪各求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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