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又輸了!控趙少康「拋妻棄子」 與民視合賠2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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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罵趙少康拋家棄子遭判賠220萬元(中時資料照片)

周玉蔻罵趙少康拋家棄子遭判賠220萬元(中時資料照片)

周玉蔻2021年在放言傳媒及她臉書、民視主持的節目中,指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等,趙提民事求償,最高法院判決,周女與民視須連帶賠償200萬元、周另需賠償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周玉蔻不得再發表或散布這些言論,全案確定。

這起官司導因放言傳媒在2021年8月刊登文章指「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生兒子的?」, 後來,周女又在臉書及民視節目,指趙是不認骨血,拋妻棄子等。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周女所指的「拋妻棄子」言論沒有盡合理查證義務,且「不認骨血」之言論與事實不符,周又未提出任何證據資料,說明其有為合理查證,民視公司應對該言論內容之來源及可信程度進行相當查證,竟片面信賴主持人周玉蔻發言而未事前查證言論來源及真實性,自有未盡合理查證義務,須與周女負連帶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高院判決,周玉蔻應將這些言論的臉書內容刪除,且不得再發表、散布言論,並應給付趙少康20萬元及民視公司與周玉蔻連帶給付趙少康200萬元,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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