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拋協商總預算「別提覆議」 綠委這樣說

mydesign6368
6,529 瀏覽
賴清德總統10日首度依據憲法職權,召集五院院長在總統府會商國政,立法院長韓國瑜(左)、副院長江啟臣(右)會商完後,趕往下一個行程。(資料照/陳俊吉攝)

賴清德總統10日首度依據憲法職權,召集五院院長在總統府會商國政,立法院長韓國瑜(左)、副院長江啟臣(右)會商完後,趕往下一個行程。(資料照/陳俊吉攝)

吳思瑤提到,預算法第79條規定,辦理追加減的前提,立法院惡刪是否能構成辦理因素,大家要先商議。(本報資料照片)

吳思瑤提到,預算法第79條規定,辦理追加減的前提,立法院惡刪是否能構成辦理因素,大家要先商議。(本報資料照片)

賴清德總統10日邀集五院院長院際協商,立法院長韓國瑜會後表示,希望行政院不要針對總預算案提覆議,並拋出以協商追加減預算的方式解套。不過,綠營認為,行政院應該要提出覆議,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想解決預算問題又希望行政院不要提覆議,倒覺得韓國瑜不需要排斥覆議,反而是給大家重新思考的機會。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認為,在藍白亂刪的預算已經被立院三讀下,只剩唯一程序解套「行政院覆議」,藍白知錯不改是怕行政院覆議被發現更多問題嗎?或是擔心行政院覆議結果加溫罷免藍委?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肯定總統釋出善意,用溝通取代衝突化解歧異,藉由對話讓各院理解,讓韓國瑜掌握到立法院總預算審查惡砍惡刪造成其他機關窒礙難行,韓院長也正面做出進一步建議,解方式期待回到立法院透過兩院協調,將惡刪惡砍的總預算來獲得解決,甚至提到用追加減方式處理,只要法制面可行,只要各政黨願意對話,化解糾紛歧異都可以努力,但還是有法制面規範。

吳思瑤提到,預算法第79條規定,辦理追加減的前提,立法院惡刪是否能構成辦理因素,大家要先商議。

吳思瑤強調,目前最關鍵的是立法院應當將總預算送出審查報告,因為唯有把具體刪減數、凍結數計算清楚,後續行政機關才能反映造成的傷害有多大,如果審查報告都沒送出,直接跳躍到追加減,法制面可不可行真的是大問號。

發表評論

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