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壹
年節將至,許多親子家庭即將返鄉與親友圍爐團聚。從兒童人權、育兒友善、性別平權等議題起家的「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創黨5年來一路辛苦耕耘,終於在今年大選後成為全台第5大黨。今日記者會,小歐盟和大家拜早年的同時,也公布出2024大選投票所拒絕讓六歲以下孩童陪同投票之事件,全台各地共有17起案例,不少民眾在投票過程裡,遭警察與選務人員連番拒絕攜帶兒童入內。其中,經說明後允許孩童入內共13名,但入內後仍有4名孩童被要求僅能在一旁椅子等待。另有4名民眾與選務人員說明,孩童仍被拒絕進入,更有1位民眾因此放棄行使投票權力。
社團法人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黃怡翎執行長對此表示:「為打造性別友善之投開票所環境,立法機關早已於2020年5月6日修正公布《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3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開放選舉人照顧之6歲以下兒童得進入投票所。相關法規修法施行至今已將近四年,更經過了10次的選舉罷免投票,卻仍然未能有效落實。於今年初甫結束的總統、立委選舉中,竟有至少17位的家長反應,欲帶6歲以下兒童投票遭拒的情況發生,中選會不僅公然違法,更凸顯其在相關業務上的漠視與教育訓練嚴重不足。」
小歐盟副秘書長沈佩玲對此修法提出正面肯定,但也舉出應當改進的地方:「就搜集到的資訊而言,顯示有兩大問題。一個是選務人員對於這個規定的認知不一,另一個是派駐投票所的員警,對於這個措施的相關訓練和宣導,明顯和選委會提供的是不同步的。這項措施對民眾而言確時減少了親子家庭出門投票的困擾,並且對兒童來說,見識到民主社會運作的每個環結,對他們建立社會觀有很大的影響。另外,我們也了解中選會其實有製作了彩色、清晰的圖卡、閱讀對象顯然是面對兒童的文件。所以我們能夠推測,整體社會對於這樣的便民措施反應是好的。正因為如此,我們認為各地選委會在徹底施行上,需要跟上中選會的調整以及社會觀念的轉變。」
也因為選舉當日發生幼童撕毀選票的事件,沈佩玲更是提醒:「開放六歲以下兒童進入投票所後,我們也預見未來會有更多類似的狀況。選務人員可能也要理解到,自此他們服務的對象,從成年的選舉人外,又再涵蓋了六歲以下的兒童。站在民主教育從小扎根的立場,我們建議中選會要能夠主動了解各地選務人員的培訓效能、派駐員警的相關訓練。中選會要能確定選委會主要幹部有兒童人權的意識,協助兒童理解投票在民主社會中,是一件慎重的事,投票所內的種種規定,有為選舉結果保持公平性的考量,以此協助親子家庭理解相關規範,埋下更多民主意識的種子。」
立法委員陳培瑜也對此表達看法:「允許家長帶六歲以下孩童進入投開票所,本來就是中選會訂立的政策,這次發生許多家長帶孩童投票被阻的事情,顯見中選會對於選務人員或駐警的教育訓練有所不足,期盼中選會未來能夠持續舉辦選務人員教育訓練並進行社會宣導。」
小歐盟相信,這樣的數字只是少數,有更多的案例未被蒐集。我們期盼,公部門能做的不只是鬆綁規定,中選會更不該僅止於法條的修改,應當妥善落實各區選委會、選務人員教育訓練,帶頭做起兒童友善環境以及照顧到親子家庭的權利。
此外,選委會無法落實中選會的友善政策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在選前2023年11月候選人登記日時,小歐盟板橋東區立法委員參選人劉書婷就因攜幼子前往登記參選被拒絕入內,更遭新北選委會人員回應「有心參選,先把家務事處理好」。事後雙方會談時,新北選委會雖承諾會修正其12歲以下孩子不得入內之規定,但不願承認此舉有歧視婦幼之意涵。小歐盟於今日記者會中也公開中選會回函,痛批中選會絲毫沒有省思,沈佩玲表示:「中選會僅重複描述整件事情的經過,沒有對轄屬單位的指導。就組織架構而言,中選會這個層級,設有性平小組、聘集性平委員給予相關意見。但是中選會不但未能利用這樣的諮詢資源,也未指出轄屬單位的缺失,我們不禁大呼,中選會比小孩還難教。大家可能常聽說新課綱著重的素養教育,同時看重知識、能力與態度。上至中選會、下至選委會,都未展現合格的學習態度,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持續追蹤、監督,直到中選會正視自身的怠忽為止。」
黃怡翎更指出:「中選會近年來所制定的性別平等推動計畫中,皆將打造性別友善投開票所環境列入重要性別目標、並訂定相關績效指標及策略做法,但卻連最基本的遵守法令規定都無法做到。事實上,在行政院辦理每兩年的性別平等業務輔導考核中,中選會已連續多次性平考核未能達到列等成績(未達70分),為行政院所屬機關中敬陪末座之機關,顯示其推動性別平等業務仍待加強努力。」
不論是孩童陪同進投票所遭拒案例、或是候選人攜幼子登記參選被拒,都再再顯示出公部門在兒童權利的落實上尚有很大的進步空間,甚至連性別平權的觀念都稍嫌不足。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的小,代表小民、也代表小孩,更意味著多元族群有權力爭取平權。此記者會將呼籲中選會勿輕怠此議題,小歐盟也將持續監督公部門,為兒童與婦幼權發聲。
選在年前拜早年並同時揭露中選會在選舉過程中,兒權與性平意識的不及格,小歐盟想藉由此事件呼籲大眾,兒童是一個人,有想法、也有身體自主權,即便是家人間表達關愛的觸碰,也別忘記尊重孩子的意願。讓我們每個人從家內、公部門從家外共同守護兒童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