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度收轉機費用500元!桃機3/31起徵「過境設施使用費」

黃 建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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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桃園機場臉書官方粉絲團

首度收轉機費用500元!桃機3/31起徵「過境設施使用費」 WOONEWS 哇新聞

考量機場設施使用者付費原則,並參考鄰近標竿機場作法。宣布將自今(112)年3月31日起,向每位轉機過境旅客收取「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500元,將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收取時間以開票日為準。且鄰近的日本成田、韓國仁川及新加坡樟宜等標竿機場,都已向轉機過境旅客收取相關費用。

交通部將自今(112)年3月31日起向每位轉機過境旅客收取「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500元,將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收取時間以開票日為準。轉機過境旅客如持有未含本費用之機票,應於辦理轉機過境報到手續時,向航空公司櫃檯補繳;如已繳納費用但未轉機過境者,亦得申請全額退還。因轉機過境旅客係以外國人士為主,收取本費用不致對國人產生影響。

台灣各機場向每名出境旅客收取的機場服務費是從民國58年起實施,桃機公司統計,疫情前桃機108年旅客量約4868萬人次,出境旅客約2418萬人次,機場服務費年收入約106億元,桃機公司與觀光局各分一半;但一直未向轉機客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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