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造勢10點結束 中選會:12點後換大頭貼、發訊息拉票觸法!最重罰500萬

張欽
8,183 瀏覽

記者 張欽 報導

公開造勢10點結束 中選會:12點後換大頭貼、發訊息拉票觸法!最重罰500萬 WOONEWS 哇新聞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翻攝直播畫面

九合一公職人員選舉及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將明天投票,中選會強調,投票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投票當天不得有任何競助選活動,今晚12點起,社群媒體不能再有任何新的宣傳與拉票行為,如更換候選人大頭貼、發訊息提及候選人姓名或號次等,一旦被檢舉就會依法處理,罰鍰為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表示,明天不能再從事任何競選及助選活動,但可針對公投部分宣傳,不過,所有參選公職的候選人,則全部禁止,只要是候選人以外的任何人,明天投票日都可宣傳公投,但不能穿插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標語、旗幟、看板、號次等。

李進勇還強調,選舉人投票時請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並佩戴口罩,千萬不可將選票或公投票帶出投開票所,否則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以1萬5千元以下罰金,更不可撕毀選舉票或公投票,違者將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由於各候選人今晚在選前之夜都卯起勁來做最後衝刺、造勢衝票,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特別叮嚀各候選人,根據《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所有公開造勢活動,必須在今晚10點以前結束,晚間10點至12點間,若還有公開造勢行為,就算觸法,而非公開且不影響社會安寧的競助選,是允許的。

陳朝建還說,晚間12點過後,所有競助選行為均禁止,社群媒體上不能更換或更新候選人相關大頭貼,若是今天午夜之前就以存留的大頭貼,不必移除,但午夜過後再更新或轉分享,都屬違法競助選活動,當然也不能透過LINE訊息提到候選人姓名、號次,一旦被檢舉就會依法處理,罰鍰50萬以上500萬以下,請所有候選人及助選人務必遵守規定。

發表評論

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