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政治、社會中心張欽
就在去年的6月4日,國家正當疫情嚴峻,人民苦無疫苗可打的窘境,政府竟同意華人民主書院協會在自由廣場群聚,辦理六四天安門事件32周年活動,一群高喊SOS要疫苗的人士,不滿華人民主書院協會漠視人民健康,還群聚舉辦六四紀念活動,甚至對他人進場追思嚴格控管,當時在場的一位民眾回憶,「當時明明不能群聚,主辦單位卻打著民主旗號辦活動,還不准他人發聲,實在不能接受」。
果然,這位民眾「打民主旗號卻不准他人發聲」的言論事後應驗,當天有一位陳姓殘障人士頂著大雨在現場,拿「不要六四,要疫苗」標語,用擴音器對六四活動發表不同看法,就在躲雨時不慎踢損主辦單位設置的看板,卻遭書院人員報警控告陳男妨害合法集會及毀損,既使檢方不起訴處分,提再議也遭駁回,書院仍持續追殺,認為陳男是受人教唆預謀犯案,動機不單純,再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不過,今年8月又遭法官裁定駁回確定,還給陳男清白,華人民主書院利用司法追殺陳男這位殘障人士的結果,最後慘敗。
陳男自認受到不平之冤,決定反擊,除控告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理事長曾建元恐嚇、誹謗等罪,並向《哇新聞》投訴。至於陳男控告曾男案件的進度,《哇新聞》正在持續了解中。
說話斷續不如常人流利的陳男告訴《哇新聞》記者說,「2021年6月4日,我經過台北自由廣場時,當下看到他們(華人民主書院協會)在辦活動,我基於好奇心,當時又下大雨,我躲雨時不小心踢到他們擺設的物品,對方認為我是故意要毀損他們的物品,於是報警處理。」他接著說,「當時有人抓住我的手很害怕,警察後來帶我的中正一分局作筆錄,從晚間8時作到11時30分,因為我是台中人,作完筆錄後,警察就帶我到捷運站,我就搭捷運再搭統聯客運回台中,到台中已經半夜3時許。」
陳男最後強調,受到這次事件的影響,情緒持續不穩定還去看醫生,至今一直吃藥物控制情緒,「他們(華人民主書院協會)一直欺負我這個弱勢,這樣公平嗎?我明明不是故意踢壞物品,他們卻說我是故意,請大家評評理。」
台北地院今年8月23日的駁回交付審判裁定中,華人民主書院協會清楚地指出,陳男去年6月4日傍晚5時40分許,在台北自由廣場牌樓下,他們合法申請舉辦的「六四事件32週年紀念晚會」現場,手持「不要六四,要疫苗」的標語及擴音喇叭到活動區干擾,約晚間7時20分,陳男將現場擺設的2面看板推倒,致其中1面破損,阻擾活動進行,陳男涉犯毀損及妨害合法集會等罪。
華人民主書院協會還指控,陳男在活動前先在網路招募網友一起到現場破壞活動,屬預謀犯行,且政治意圖明顯,動機不單純,且陳男無固定工作,如何提供資金報酬招募人員一同前往,顯然背後有不明政治勢力教唆,檢察官卻不調查,又陳男破壞看板明顯犯罪,既使損害輕微,仍干擾到參加活動的民眾與秩序,破壞看板原本供民眾緬懷的目的,檢方不起訴及再議駁回都有違經驗、論理及證據法則,因此請法官裁定交付審判。
不過,法官認為,檢察官調查後作出不起訴處分,高檢署也駁回再議,其等認定陳男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及駁回再議聲請的理由,並無違背經驗或論理法則,認事用法也均無不當,且依卷存證據,仍無法跨過起訴門檻,因此裁定駁回華人民主書院協會交付審判的聲請,不得抗告,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