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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魁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進行上訴,26日二審推翻一審判決,改判無罪。(路透)
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進行上訴,今(26)日二審推翻一審判決,改判無罪,他原本一審被判褫奪被選舉權,處1年有期徒刑。
韓聯社報導,李在明在獲判無罪後表示:「感謝法庭基於事實和正義作出正確判決。」
李在明因涉嫌在選舉期間發表虛假事實遭到起訴,包括2021年10月20日任職京畿道知事期間,被控在國會國土交通委員會對京畿道政府進行國政監查時,公佈被懷疑違規更改用途的韓國食品研究院城南市柏峴洞地皮的虛假資訊;同年12月,他也在作為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接受採訪時,謊稱城南市長任內不認識牽涉地產開發弊案的已故下屬。
他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二審法官今日認定,李在明相關陳述並不屬於散佈虛假資訊的行為,改判無罪。
原本若二審維持一審原判,李在明將失去被選舉權達10年,也就是無法參與下屆總統大選。目前所有可能的總統候選人中,李在明的支持率最高。
現階段遭彈劾、停職中的南韓總統尹錫悅,憲法法院最快可望於28日或4月初進行針對他的彈劾審判,李在明及尹錫悅的官司結果,都將牽動這2位宿敵未來的政治生涯及南韓政局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