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擬納特定就業對象 僱主聘用最高月領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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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截至2024年年底我國新住民人數已逾60萬人。(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據統計,截至2024年年底我國新住民人數已逾60萬人。(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據統計,截至2024年年底我國新住民人數已逾60萬人,勞動部近日預告要把新住民納入就業服務對特定就業對象中,一旦公告納入後,未來僱主聘用新住民、可望月領1萬1000元,新住民求職時也能享有交通補助金、臨時工作津貼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協助,且接受職業訓練也是100%全額補助。

依勞動部預告指出,納入特定就業對象的新住民範圍包括外國人、大陸、港澳人士透過婚姻在台灣居留,或是已經取得我國國籍、大陸、港澳人士許可在台灣定居也納入特定就業對象中。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及特定對象就業組副組長王雅芬表示,新住民來台灣會遇到語言及生活適應等問題,如果未有提供就業協助可能會引發社會問題,而新住民基本法中新住民定義也包括經濟投資、高階白領人才、新二代等,考量其就業應該無虞,因此特定就業對象僅納入因婚姻來台配偶,讓其可以接至台灣。

原本依勞動部訂定的「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僅有取得國籍前的新住民可以享有協助,一旦取得國籍後就無法享有補助,有立委就質疑新住民的弱勢處境非與國籍取得相關。因此,勞動部此次納入特定就業對象除了取得國籍前新住民外,就算取得我國國籍也可適用。

一旦公告成為特定就業對象後,僱主聘用後就可以適用僱用獎助、最高月領1萬1000元,求職者則可以享有交通補助金、臨時工作津貼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接受職業訓練也是100%全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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