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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最低工資法規定,最低工資審議會委員中要求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1/3,未料勞動部前部長何佩珊辭職後由洪申翰接任,卻因此使最低工資審議會性別比例不符合法令規定。(林良齊攝)
依最低工資法規定,最低工資審議會委員中要求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1/3,未料勞動部前部長何佩珊辭職後由洪申翰接任,卻因此使最低工資審議會性別比例不符合法令規定,勞動部近日發出核釋指出「因最低工資審議會召集人(勞動部部長)變動,致未符合前開性別比例之規定,於其餘委員任期屆滿前有辭職或出缺時再予調整」。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檢視國內各法規是否符合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時, 要求各該委員會委員應朝任一性別比例不小於三分之一原則修訂。
在洪申翰接任勞動部長後,由於他為最低工資審議會當然委員,致使最低工資審議會男性達15人、女性6人,已不符合最低工資法要求,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其他各工會或同業公會推派代表時皆會要求推派男女各一名代表,而由於部長為當然召集人沒有空間,因此參考性別平等工作法,若是因部長更換,導致不符合性別比例時,其他委員任期屆滿前有辭職或出缺時再予調整,以免影響運作。
黃維琛提及,除了審議會以外,最低工資諮詢會也因位部長及次長接連換人,因此性別比例恐怕不符合,因此也會修正最低工資諮詢會若召集人(部長)及副召集人(次長)職務變動時,導致未符合性別比例時,其餘委員任期屆滿前有辭職或出缺時再予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