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邦金前投資長逃亡遭通緝,前主播妹蔣雅淇挨告偽證罪,檢方以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圖:shutterstock/達志)
富邦金前投資長蔣國樑夫婦因涉及渣打銀行併購新竹商銀內線交易案,棄保潛逃美加,引發家族財產糾紛,胞妹前電視財經主播蔣雅淇,因在一起家族房產貸款的民事訴訟案作證,遭哥哥蔣國忠提告偽證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蔣雅淇罪嫌不足,今天(6日)不起訴蔣雅淇。
蔣國樑曾擔任富邦金控公司投資長,2006年9月間以富邦人壽公司法人代表身分出任新竹商銀常務董事,獲悉渣打銀行將以高價收購新竹商銀股權的重大訊息後,指示妻子杜文,以4個人頭帳戶先買進新竹商銀股票,之後全數出脫獲利,涉犯《證交法》內線交易罪。蔣、杜2人於2008年3月棄保潛逃到美國、加拿大。

北檢2008年6月3日通緝蔣、杜2人,通緝時效25年,調查局將2人列為「外逃通緝要犯」。檢調偵辦這起內線交易期間,曾傳喚胞妹前財經主播蔣雅淇、妹夫時任股票上櫃公司「晶磊半導體」董事長關恆君等人調查。
蔣國樑的兄弟蔣國忠日前向北檢告發妹妹蔣雅淇,他控稱,他的另名妹妹蔣雅玲於2008、2009年間為照料因案遠走美國的哥哥蔣國樑需要,要求母親向銀行貸款,母親同意後,以他名下位於台北市北投區榮華一路的房屋作擔保,向聯邦銀行貸款1500萬元。
蔣國忠控稱,2011年間,該貸款案由蔣雅玲承擔,由蔣雅玲擔任借款人,由蔣雅淇擔任保證人,2017年蔣雅玲不再與銀行續簽貸款契約,致銀行向他催繳本息,甚至造成該房屋將遭法拍,他只好接下清償貸款責任。
事後蔣雅玲對他向士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但蔣雅淇在出庭作證時,竟在貸款原因、金流去向、借款人別均作出不實證述,因此告發蔣雅淇偽證罪。
檢方傳喚蔣雅淇,蔣否認偽證罪,辯稱蔣國忠在她小時候就移民加拿大,2人相差20歲,自幼記憶就是大哥連孩子讀書及坐郵輪度假都要母親匯錢,所以只要母親要匯錢到國外,就是匯給大哥,因此當法官詢問她錢匯往國外一事,她會第一反應錢是匯給大哥,又聯想可能是大哥需要用錢。
檢方認為,蔣母確實不時匯款給蔣國忠,蔣雅淇證稱錢匯給蔣國忠,不能排除有混淆誤記可能,尚難認屬重大瑕疵,蔣雅淇罪嫌不足,今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