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呂錦茹不認罪!痛哭「再關會死在牢中」 抗告遭駁回確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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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自看守所押解黃呂錦茹(中)移審台北地方法院。(中時資料照片,陳君瑋攝)

北檢自看守所押解黃呂錦茹(中)移審台北地方法院。(中時資料照片,陳君瑋攝)

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幽靈連署」案,台北地檢署起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黃呂錦茹在法庭上崩潰痛哭,說再關下去會死在牢中,她沒有認罪,但初、姚坦承犯罪,法官裁定黃呂錦茹等3人均羈押禁見,3人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黃呂錦茹曾指示他人製作檔案傳送予其他共同被告,擬定遭查獲時之說詞,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滅證,駁回抗告,3人羈押確定。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重大,3人與其餘共犯、證人間具有利害關係,被告黃呂錦茹且曾指示他人製作檔案傳送予其他共同被告,擬定遭查獲時之說詞,部分被告亦有刪除LINE對話紀錄之情形,均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滅證之。

高院指出,參酌現今通訊軟體便捷、迅速、私密等特性,3人非無透過通訊軟體與其他共犯就本案分工等情節進行聯繫以串證之可能性,如未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顯難確保後續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必要。原審裁定被告3人羈押禁見,並無違法或不當,3人抗告均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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