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條文三讀?洪申翰:恐衝擊重症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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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長洪申翰19日召開「春安勞檢結果說明」。(林良齊攝)

勞動部長洪申翰19日召開「春安勞檢結果說明」。(林良齊攝)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46條條文,新增若被看護者80歲以上可以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巴氏量表)」,並自總統公布次日生效,但勞動部長洪申翰19日受訪時強調,該法通過後會衝擊重症家庭照顧,若配套措施不足、倉促上路會讓供需失衡衝擊更大,時程需要6個月以上,需要配套完備後再施行,貿然開放會犠牲重症家庭。

按一般流程,我國聘僱移工時要先經醫療專業評估(巴氏量表),但過去卻發生過數起患者家屬因為巴氏量表開立而與醫生產生衝突事件,勞動部因而於2023年年底放寬「多元免評」、放寛多類型免經巴氏量表,但立委認為仍不夠,因此於2025年1月通過就服法46條,新增「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2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

洪申翰19日召開「春安勞檢結果說明」會受訪時表示,先前就曾提醒過就服法修正通過後會排擠重症家庭照顧,立法院還是在1月三讀通過,勞動部已在今年1月及2月與衛福部跨部會協商,評估新法對重症長照家庭的衝擊,希望透過移工申請引進及長照服務等複合性手段,以降低對重症家庭衝擊,時程需要6個月以上,配套完成後會再配合發布實施,以避免市場大亂,影響重症家庭權益。

由於該條文並未訂定施行日期,一般而言為總統公布後次日生效,「若貿然開放會犠牲重症家庭」,洪申翰強調,若配套措施不足就倉促上路,會讓外籍看護工市場大亂、供需失衡衝擊更大,目前仍審慎面對,法的施行需要配套完備後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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