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茶混充台灣茶賣給「這家」手搖店!17萬杯已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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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茶商低價進口越南茶混充台灣茶,賣給手搖飲業者被高雄檢調查獲遭判刑。(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陳姓茶商低價進口越南茶混充台灣茶,賣給手搖飲業者被高雄檢調查獲遭判刑。(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陳姓茶商在自家官網上標榜「台灣手作茶」,以每斤153至160元進口低價越南茶葉,再混進台灣茶,調製成「阿里山金萱」、「黃金烏龍茶」等茶葉,每斤價格180元至350元,賣給5家手搖飲店共870斤混裝茶葉,檢調估算至少有17萬杯被消費者喝下肚。陳男坦承犯行,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網路詐欺及違反食安法判刑1年,緩刑2年,須向公庫繳交18萬元。

判決指出,陳男的茶葉公司於2021年8月,以每斤153元至160元的價格低價買進越南茶葉,再指使公司員工依配方比例混合攪拌台灣茶葉,製成「台灣冬阿里山青茶」、「阿里山金萱」、「台灣澈蜜綠金萱」、「台灣冬季特金萱」、「黃金烏龍茶」等商品,還在商品外包裝貼上標榜「台灣手作」的標籤。

陳男並指使員工將茶葉完成混裝後,透過通訊軟體向客戶推銷茶葉,並在公司官網上公開販賣已混裝的茶葉,有5家連鎖茶飲業者向陳男的公司進貨870斤茶葉,每斤售價180元到350元不等,讓陳男賺進41萬餘元。

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在2022年12月先以800元在陳男公司的網站購入「台灣冬阿里山青茶」、「阿里山碳焙烏龍茶」各2包,送交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檢驗後,判定結果為「境外茶」,檢調拿到檢驗報告後,會同高雄市衛生局及食藥署前往稽查,陳男見到驗報告後,向檢調坦承犯行。檢調估算,以每斤茶可以泡200杯手搖飲計算,至少已有17萬杯混茶被消費者喝下肚。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主動把貨款退給5家不知情的手搖飲業者,並繳回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好,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另宣告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陳男的茶葉公司則依違反食安法判罰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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