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即起停職 邱臣遠代理新竹市長職務

黃 建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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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高虹安涉貪即起停職 邱臣遠代理新竹市長職務 WOONEWS 哇新聞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污一審遭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將停職。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依法停止高虹安的市長職務,並自今天起生效,職務由新竹市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高虹安在九合一選舉期間被爆出,要助理上繳現金,而「小金庫」支出竟包括治裝費、洗頭費、日系玩偶、卸妝棉補充包,甚至還有購買《面試郭台銘》書籍及民眾黨秘書長餐敘餐費。

台北地院今上午宣判,高虹安一審遭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沒收11萬。另外,前助理黃惠玟(小兔)被判刑2年,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2年。前助理陳奐宇則被判刑1年,緩刑3年。前助理陳昱愷則被判無罪。最後,前助理王郁文(公衛文)被判刑2年,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2年。

回顧整起官司案,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台北地檢署2023年8月14日起訴高虹安、高的前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前公關主任王郁文5人,高虹安與王郁文不認罪,其他3人認罪。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的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長、副市長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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